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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修正案建议用电子监控设备

23/06/2026 06:01 PM

(吉隆坡23日马新社讯)2026年监狱法令修正案今日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所建议的修正事项包括使用电子监控设备,以及在囚犯改造计划委任志愿者。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提呈这项法案,并指将在本次会议进行二读。

 

根据在国会官网发布的资料,这项修正案也涉及增设新条文赋予监狱总监权力,可指示在任何被监禁、获许可证释放或假释的囚犯身上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用于监控囚犯在监狱内或监狱外的行踪。

 

该修正案也规定,干扰、破坏、损毁或丢失该设备的行为,可被判处监禁最长3年,并需承担赔偿设备受损或丢失的责任。

 

此外,修正案也建议推出66A新条文,让总监委任志愿者协助狱卒执行改造计划。

 

根据修正案,受委任的志愿者可获得由部长在与财政部长讨论后所决定的津贴,惟无权获得任何其他薪酬,同时在执行职务期间根据刑事法典的定义被视为公务员。

 

该修正案也旨在调高1995年监狱法令(537法令)之下或相关条规中的违法行为未明确规定的一般刑罚,把最高罚款从5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并将最高监禁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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