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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未遵反贪会传唤面控 · 达因两子缺庭遭发逮捕令

07/04/2026 06:58 PM

(吉隆坡7日马新社讯)推事庭向3名未遵守反贪污委员会通知书于今天面控的人士发出逮捕令,其中两人是已故前财长敦达因的儿子。

 

推事依莉玛丽莎在批准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提出向阿米尔(31岁)、阿敏(28岁)及商人约瑟芬发出逮捕令的申请后,作出上述谕令。

 

她说:“我相信相关人士知道反贪会发出的通知书,但他们仍缺庭。控方的申请有理据,因此,法庭发出逮捕令。”

 

反贪会昨天发文告说,由于达因两名儿子没遵循反贪会在2月13日、3月11日及4月6日发出的“出席录供令”,而将采取严厉行动,包括对他们发出红色通缉令。

 

至于约瑟芬虽然接获反贪会的录供指示,也在未予以令人满意的理由而缺庭。

 

然而,推事庭批准上述3人的代表律师尼扎慕丁提出暂缓执行逮捕令的申请,直到辩方入禀高庭以撤回逮捕令及暂缓执行该谕令。

 

依莉玛丽莎说,在这起案件中,反贪会已在反贪会法令第30条文之下向律师发出通知书,足以让其当事人知悉反贪会展开调查的意图。

 

她认同反贪会于2月13日发出的第一份通知,以要求相关人等发出在2月14日现身的期限太短,惟她相信按照律师在2月16日代表相关人等所写的信函,他们已知悉此事。

 

“反贪会已批准延长期限至3月11日,即距离他们现身的首个日期大约3个星期,但志期3月9日的律师信表明他们无法出席,只准备在3月30日出席。

 

“反贪会已下最后通牒,即4月6日……我相信相关人等有约3个星期时间出席。然而,他们在志期4月4日的信函表明基于所给予的理由,他们无法出席,并申请在7月出席。

 

“有鉴于此,反贪会已向法庭申请逮捕令。”

 

依莉玛丽莎说,在研究控辩双方的陈词及参考刑事程序法典第47条文之后,法庭认为有理由相信相关人士已潜逃。

 

“对于阿米尔和阿敏,没有证明他们无法前往反贪会办公室的附属文件,加上从第一封信函至最后一封律师信也没有任何文件,包括没有大学等相关文件用以证明他们缺席。至于第3人(约瑟芬)也没附上有关出国的信函。

 

“我相信相关人士通过律师的书信往来,已知悉反贪会的调查,但他们仍未在期限内予以配合。”

 

较早前,主控官马哈帝在陈词时说,随着反贪会在2月14日发出指示以来,他们两兄弟多达3次未能现身反贪会办公室,而约瑟芬则缺席两次。

 

代表律师尼扎慕丁则说,阿米尔和阿敏正在英国继续攻读法律和会计系,反贪会给予其当事人仓促的通知时间,他们来不及回应。

 

“我们没接获任何通知或文件表明我的当事人今天将面控,他们理应只是前来供证。我的两名当事人是学生,另一人则是乐龄人士,他们为什么要逃跑?”

 

达因的女儿阿丝妮达因涉嫌违抗反贪会的申报财产指示,今早在地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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