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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依沙定罪服刑6年 · 元首御准褫夺丹斯里勋衔

11/06/2026 11:44 AM

(布城11日马新社讯)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御准,褫夺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莫哈末依沙授予“皇室英明将领荣誉勋章”(PSM)而册封的“丹斯里”勋衔,从本周一起生效。

 

首相署今日发文告指出,由于莫哈末依沙已被定罪,且正在雪兰莪双溪毛糯监狱服刑,因而褫夺上述勋衔。

 

文告说,根据马来西亚王冠效忠勋章章程第XXV与第XXVIA段规定,若受勋者被裁定犯下任何罪行,则可褫夺所授予的勋衔。

 

文告说,这项决定也符合国家元首于2024年9月7日在国家王宫举行的联邦勋衔、星章及奖章册封仪式暨面圣仪式,针对褫夺勋衔所作出的谕令。

 

联邦法院在今年2月10日,恢复莫哈末依沙收贿309万令吉的罪成裁决,并维持入狱6年的刑期。

 

以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三司批准控方上诉,推翻上诉庭此前宣判依沙9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的裁决,法院随即向现年76岁的他发出收监令,即日起服刑。

 

根据控状,也是前森美兰州务大臣的依沙通过其前特别事务官查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GAPSB)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

 

这笔贿金是作为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FICSB),购置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砂拉越古晋默迪卡宫酒店及套房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联土局大厦49楼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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