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23日马新社讯)去年有1429名高级警官和初级警员因犯下各种罪行,而受到纪律处分,包括134人被革职。
全国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育甘说,当中819人接获警告、211人被处罚、190 人停薪、34人减薪、23人降级,以及18人冻结调薪。
他指出,所犯下的罪行涉及各种不当行为,与廉正问题相关的行为高居榜首,录得1072宗;接着是罪案(98宗)、滥用毒品(95宗)、治理问题(91宗)、伊斯兰法相关问题(40宗)以及贪污(33宗)。
他说,尽管受到纪律处分的警官及警员人数,与约13万人的整体警力规模相比,只是少数,但仍对警方的形象造成重大影响。
“这数目可能只是约1%,但其影响却巨大,因为这一小撮人足以玷污警队的形象,破坏警队作出的所有努力及取得的成就,因此必须毫不妥协地采取严厉行动。”
他今天出席槟州罪案意识与公共安全协会(CCPSS)首要论坛后,对媒体这么说。
阿育甘说,大马皇家警察绝不妥协于任何被发现犯下罪行的警官或警员,反之将采取严厉行动,以确保警队的廉正得以维护。
他解释,警队通过廉正与标准执行局(JIPS)拥有内部调查机制,也有由内政部旗下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进行的外部监督。
有鉴于此,他说,对警方内部调查结果不满意的民众,可向IPCC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