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马新社讯)涉嫌在社交媒体发表引起公众恐慌言论的印裔伊斯兰传教士和社运分子,今早分别在吉隆坡与槟城的推事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42岁的传教士本名莫哈末占里维诺,今早在推事法扎诺哈山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穿着蓝色外套站在被告栏的他说:“明白控状,不认罪。”
根据控状,占里维诺被控今年2月3日中午12时22分,在其“Zamri Vinoth”面子书账号发布一则言论,该言论可能引发公众恐慌,并可能促使他人作出危害公共安宁的行为。
有关言论被一名45岁男子在东姑阿都拉曼路的Nasi Kandar Kudu餐厅看到及听到。
该指控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发布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批准被告以4500令吉及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4月29日过堂。
此案由副检察司拿督莫哈末诺丁、依扎阿米尔及努法哈娜负责主控,被告则由律师莫哈末哈里兹代表。
较早前,莫哈末诺丁要求被告保释金定在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因为截至2月3日,已超过100份投报,显示已引起公众恐慌。
莫哈末哈里兹则申请降低保释金,因为当事人是自愿出庭,而非被逮捕。
“我的当事人从未收到任何通知,要求他到警局录供或面控,直到他被禁止出国。”
他解释,被告于3月9日前往泰国,并非潜逃,而是处理配偶婚事,并在3月12日返回马来西亚,即在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发表声明的前一天。
另外,原名阿鲁慕甘的社运分子阿伦多拉沙米在槟州爪夷推事庭,被控涉嫌于去年在社交媒体发表意图引起公众恐惧的言论,他同样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现年56岁的阿伦于去年3月12日下午3时45分,在威南县峇都交灣一家购物中心通过其Instagram帐号发表被一人看见和听见的言论,意图引起公众恐惧以促使任何人做出破坏公共安宁的行为。
该视频的内容是有关呼吁马来西亚Agamam Ani兴都教协会,被指针对冒犯一个宗教节庆3名本地电台主持人,发布具争议性视频的印裔伊斯兰传教士占里维诺若没被采取行动,即举行街头示威抗议。
阿伦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若罪成可判监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以槟州检控主任拿督纳兹兰和艾丽娜莎兹琳副检察司组成的控方团队,要求法庭让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被告的代表律师古纳瑟拉安、巴尔万星及黄迪生(译音Dickson Ng)同意保释金数额。
推事努鲁艾娜批准控方提出的保释条件,并择定案件在6月22日重新过堂。较后阿伦也缴付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