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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印边界划定依据历史条约 · 安华:非如传言涉互惠利益

04/02/2026 03:52 PM

(吉隆坡4日马新社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沙巴与加里曼丹地区的马印边界划定,并非如部分人士所称,根据赔偿、互惠或利益互换原则进行。

 

他说,马印边界的划定完全依据国际公约、法律以及两国签署的条约进行,这涵盖沙巴和砂拉越的整体边界,一共涉及两项公约和一项主要条约。

 

他说,这包括英国政府与荷兰政府签署的《1891年边界公约》,涵盖沙巴和砂拉越整体;英政府与荷兰政府签署的《1915年边界协议》,专门针对沙巴;以及1928年3月26日在海牙签署的《边界公约》,涉及砂拉越部分区域。

 

“针对目前存在争议的尚未解决边界(OBP),即西纳帕河(Sungai Sinapad)与塞赛河(Sungai Sesai)区域,边界划定是依据1891年边界公约和1915年边界协议。”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特别说明会,就马印边界划定的争议作出特别解说时解释,这些条约的核心原则规定,划定区域以西纳帕河与塞赛河河口所在的北纬4度20分位置为准。

 

安华说,北纬4度20分以北的区域属于英属北婆罗洲(今时的沙巴)所管辖,而同纬度以南的区域,则属于荷兰(今时的印尼)管辖。

 

他提到,马印两国的联合边界划定工作自1977年开始,根据1915年条约中附带的地图,原显示西纳帕河与塞赛河河口位于北纬4度20分以南。

 

然而,他指出,通过实地联合测量发现,西纳帕河的实际河口位于北纬4度20分以北,而非地图所示的以南。

 

“根据这项发现,马来西亚方面认为,所有河口位于北纬4度20分以北的流域均属于马来西亚。”

 

此外,他强调,以前被划为OBP的区域不能被视为任何一国所有,因为这些地区属于谈判区,边界划定自古以来尚未拍板定案。

 

他说,马印边界谈判仍在进行中,且涉及多个尚未有最终定案的敏感课题,包括5个陆地边界地区、沙巴-北加里曼丹的潮间带地区,以及在砂拉越-西加里曼丹的4个尚未解决边界(OBP)地区。


他指出,自1977年以来,谈判和边界测量工作已进行长达47年,且分阶段完成,但政府认为应加快进程,以在国际协议和公约的基础上维护两国之间的良好关系。


“在所有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谈判中,沙巴州政府的代表包括首席部长办公室、沙巴州律政司署办公室、沙巴土地与测量局及相关机构皆全力参与。


“每一寸土地皆经过谈判和同意,之后才在政府与印尼政府层面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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