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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当拉兰贪污洗钱案审讯展延至610

09/05/2024 01:44 PM

(吉隆坡9日马新社讯)商人阿当拉兰面对Jana Wibawa计划5项贪污控状和7项洗黑钱控状于5月27日在地庭的审讯,展延至6月10日。

 

随着主控官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方不反对辩方申请展延原定于本月27日、28日及29日的审讯,法官苏扎娜谕令腾空该审讯。

 

莫哈末法德里说:“今日是案件过堂,以告知有关控方证人证词的情况,该些证词将交给辩方供审讯用途。”

 

他也说,控方将在展开审讯前的14天内,把证词交给辩方。

 

阿当拉兰(43岁)也是土著团结党泗岩沫区部副主席,其律师阿莱斯达尔证实此事。

 

本案早前已择定从5月起进行为期15天的审讯,也就是5月27至29日、6月10至12日、7月9至11日、7月22至24日,以及8月5至7日。

 

莫哈末法德里在审讯结束后对媒体说,鉴于阿当拉兰的主要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高庭参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资金案的审讯,因此,辩方要求展延该3天审讯。

 

阿当拉兰在去年2月21日,被控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末祖索,索取工程总值3.5%至7%的贿金,以便协助该公司获得Jana Wibawa计划下的工程,即总值4780万令吉在玻璃市双溪阿当至甘榜峇纳的造路计划。

 

同时,阿当拉兰也被控收受末祖索50万令吉的款项,这笔款项也汇入其联昌国际银行的户头,他被指在2021年3月及11月26日,分别在Dutamas的一家餐馆和联昌国际银行位于武吉东姑的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接着,他也于去年2月22日被控在Jana Wibawa计划收取410万令吉贿金2项罪名,并在同月再被控在相同计划索取200万令吉贿金罪名。

 

所有罪行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阿当拉兰也面对7项涉及超过3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15年及罚款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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